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校内无息借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年工字第 号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 (学校机构) 甲方向乙方申请_________学年第____批校内无息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
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校内无息借款相关政策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 (大写)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乙方所在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从甲方申请的该笔校内无息借款发放日至甲方毕业离校前由乙方指定的毕业生集中归还日期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无息借款同期利率(即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
本合同签订时无息贷款年利率为 %
实际归还贷款时,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不计算借款利息
甲方在毕业时无法还清校内无息借款,在提出书面还款计划,填写《还款确认书》,办妥相关手续后,可以在毕业后 3 年内还清,不计利息
如超过 3 年仍无法还清校内无息借款,则自超过之日起计算利息,甲方此时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并公示审定的名单后,由计划财务处统一核算发放给甲方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甲方毕业离校前,应根据乙方安排集中办理无息借款还款手续,要求在毕业离校前一次还清(包括考取本校讨论生的学生)
二、学生在毕业时无法还清校内无息借款,可以在毕业后 3 年内还清,不计利息,但须提出书面还款计划,填写《还款确认书》,办妥相关手续
如超过 3 年,自超过之日起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