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开发合同(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研究开发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
) 2.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3.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水平
4.甲方的主要义务: (1)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项目投资(包括研究开发经费和报告
合同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项目投资总额为
其中:设备费 ;材料费 ; 能源费 ;试验费 ; 试制费 ;安装费 ; 调式费 ;文件编制费 ; (2)按照如下方式分期支付上述项目投资:
(注:当事人通常可以选择下列支付方式:①实报实销的方式;②一次总算,分期支付,包干使用的方式;③“研究开发经费”+提成费的方式)
(3)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背景资料和原始数据: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的协助事项
(5)甲方应当及时进行如下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注:如果合同中有专门的约定,委托方还有义务向研究开发方提供下列协助;提供研究开发样品、模具、根据应用目的和工艺可能提出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样品进行加工、测试;对工艺装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以及组织成果技术鉴定等等
) 5.乙方的主要义务: (1)认真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本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和速度(分阶段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时间)如下:
本研究开发项目所采用的主研究、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如下: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乙方对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年 月 日前在 地向甲方交付约定的研究开发成果(注:当事人可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