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老人养老情况调查最近,我们在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要“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的指示时,把关注农村五保老人养老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内容,组织对全市农村五保老人的养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
目的在于深入了解掌握泉州市农村五保老人的养老情况,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扶贫解困提供决策依据,帮助五保老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的落实这次调查是在全面了解全市农村五保老人养老的基本情况后,再深入到泉港区、南安市、安溪县的6个乡,召开有乡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村主干、老人协会会长,以及五保老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详细了解五保老人在吃、住、穿、医、葬等方面的情况,掌握了第一手材料
现将调查情况和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综合如下农村五保老人养老的基本情况1
农村五保老人的基本概况泉州市现辖3个市、4个区、5个县和1个开发区
2004年全市常住人口75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68万多人
农村五保老人4367人中,男3154人,女1213人
其中60至70岁2059人,71至80岁1671人,81至90岁539人,91岁以上98人
泉州市农村五保老人采取以分散供养为主,集中供养为辅的供养办法
现全市分散居住的五保老人4045人;入住敬老院的五保老人322人
在农村五保老人中,生活能自理的3496人,需要帮助的750人,全靠护理的121人;身体健康的3030人,重病的340人,残疾的876人,长期卧床的121人
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情况泉州市早在建国初期,就开始对农村孤寡老人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实行“五保”供养制度,使农村孤寡老人能安度晚年
农业合作化以后,五保老人由集体组织供养,保证了供养制度的落实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五保老人也分得养老田,但供养制度被削弱
1998年泉州市在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将五保老人纳入低保范围,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