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服务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经营服务管理,规范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劳动用工采用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制两种形式
第三条公司用工的年龄应年满 18 周岁,同时男性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不超过 55 周岁
因工作需要确需继续聘用超龄员工的,由该员工所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继续聘用
第四条公司员工的工资、奖金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原则上每年进行调整,力争逐年提高员工的收入水平
第五条公司行政部作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公司承办有关劳动用工方面的具体事务
二、员工的招聘、面试及录用第六条员工的招聘1、公司员工的招聘由各用人部门在年度岗位编制的指导下,根据实际需要向公司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具体实施
2、招聘员工的渠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以及需求的紧迫程度分为人才市场招聘、劳动力市场招聘、劳动中介推荐、人员推荐及网络招聘等形式,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渠道或通过渠道组合进行招聘
第七条员工的面试1、招聘的员工由公司行政部根据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正式面试人选
2、确定的面试人选由公司行政部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进行面试,根据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遵循择优录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司行政部和用人部门共同确定并在《员工登记表》上会签后方可录用
第八条员工的录用1、录用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2)热爱集体,关心公司,严守职责,热爱应聘的工作,讲究职业道德;(3)愿意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4)仪表端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5)提供的身份、学历等证明真实有效
2、员工通过面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