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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股权众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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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上周五(30 日)投票通过了允许普通投资者参与股权众筹的法案,在此之前,在美国只有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资产或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进行股权众筹, 最新通过的法案意味着今后所有人都能够参与到股权众筹活动中。该法案实际上是 JOBS法 案的第三部分( Title III), JOBS法案全称为“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 ”(“ 启动商业初创法案 ”),主要致力于通过放松证券监管来鼓励对美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于2012 年获得美国国会通过并由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字生效。该法案的各具体部分的生效由美国证交会执行,其中第一部分(Title I)于 2012 年生效,主要内容是放松对发展中的营业额10 亿美元的初创公司的信息披露的管制,第二部分 (Title II)于 2013 年生效,允许公司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进行融资路演。第四部分于2015 年初生效,允许公司在有限的证券公开发行下,一年内的融资限额由 500 万美元提高至 5000 万美元,且公司在符合相关披露和审计的条件下,可以向具备资格和不具备资格的投资者融资。30 日由证交会投票通过的第三部分(Title III),是整个 JOBS法案中拖延最久,也最具争议的具体条例,一大原因是该法案一旦通过,便意味着普通投资者也将能参与到初创公司的投资,无疑这部分普通投资者将承担更多的风险。为了控制风险程度, 30 日最终通过的条款,对于参与股权众筹的投资额也做了如下明确的规定:1、如果该名投资者的年收入或净资产不足10 万美元,则他可以投资的最高额是 2000 美元或他的年收入或净资产的较低值的5%的较大值。2、如果该名投资者的年收入和净资产都等于或高于10 万美元,则投资限额为年收入或净资产的较低值得10%。3、在 12 个月内,通过任何股权众筹渠道发售给某名投资者的额度不超过10 万美元。不难看出,证交会在执行JOB法案时慎之又慎,经过反复论证,最终决定以严格明确投资额度的规定来控制风险。对于该法案通过的具体影响和意义,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法案的背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放松融资管制证交会表示, 股权众筹是目前正在不断发展的通过网络进行的融资行为,但通常并不用来出售证券, 因为在现有的联邦证券法的框架下,出售股权的行为将触发相关证券法规的要求, 除非有豁免的情况, 否则必须要在美国证交会注册备案。JOBS法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该法案根本目的是丰富中小初创公司的融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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