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武汉大学 2024 年委托培养博士讨论生合同委托单位: (简称甲方)培育单位: 武汉大学讨论生院 (简称乙方)委托培育讨论生: (简称丙方)为满足国家和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满足有识之士求学深造的愿望,使讨论生学有所成后服务于委托单位,经平等协商,三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一、丙方录用时的基本情况: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学院及专业: 学制:4 年二、各方权利与义务(一) 甲方:1、甲方需付给乙方委托培育费共计陆万伍千元(65000 元)人民币,在2024 年 9 月、2024 年 9 月丙方报道注册日分别支付全部培育费的二分之一。丙方凭交费收据和录用通知书报到注册。(培育费用承担比例由甲方与丙方具体协商)。2、负担丙方的生活、医疗等费用。丙方在学期间的档案、户口关系仍留甲方。丙方毕业、退学、开出或因意外事故伤残不能继续学习的。均由甲方负责接收。3、定期了解丙方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协助乙方做好丙方的培育工作。4、丙方不能按期完成学业需要延期的,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同意后,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学年以上向乙方补交全部培育费的四分之一。需补交的培育费应在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同意延期时补交。(二)乙方: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乙方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丙方的培育、管理以及学位授予等工作。2、为丙方提供与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讨论生同等的学习、住宿条件(在职不脱产培育的不安排住宿),收取住宿费。3、丙方如违反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有权依其规章制度处理,并及时通知甲方。对开除学籍者,退回甲方。4、丙方毕业后,应将其派遣到甲方。5、丙方被开除学籍或经甲乙双方同意退学、出国的,不退还委托培育费。(三)丙方:1、享受与普通类讨论生同等的学习、住宿条件(在职不脱产培育的不安排住宿)。2、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乙方按其规章制度所作的处理,被开除学籍者,回甲方接受安排。3、可参加乙方优秀讨论生奖学金的评定;不能申请乙方讨论生基本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选。4、在学期间不得要求出国、退学、转专业。因特别原因确需出国、退学、转专业者,须书面征得甲乙双方同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毕业后须回甲方工作。三、违约责任与免责1、甲方若不按期交付委托培育费,乙方有权拒绝丙方报道注册,直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损失。2、丙方延长学习期限的,如甲方不按期补交培育费,乙方有权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