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合同制老师聘用和管理办法为法律规范合同制老师的聘用和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制老师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纪录
2.年龄条件首聘者年龄在 45 岁以内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有学院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能胜任教学一线工作
4.学历、学位或职称条件(1)理论课老师具有普通二本学历(其中教职工子女和配偶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实践工作经验,取得本专业中级职称者起点学历可为普通专科,受聘时达到本科学历
(2)实训课老师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起点学历可为普通专科,受聘时达到本科学历
(教职工子女和配偶具备本专业中级职称者,起点学历可为普通中专,受聘时达到专科学历;具备本专业助理级职称者,起点学历为普通大专受聘时达到本科学历)
5.业务条件专业对口;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
二、合同制老师聘用计划的审批1.每年十月份,各教学系部向院人事处报送各系部下一年招聘老师计划,报送计划必须明确招聘老师数量、专业、学历等要求,特别要求需加以说明
2.人事处负责汇总各教学系部的老师招聘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三、合同制老师的聘用程序1.信息发布人事处发布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人数、专业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试讲、面试时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2.报名应聘人员到人事处报名并填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合同制老师录用程序表》,同时提交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老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自荐材料
3.资格审查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试讲、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