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汽车陪驾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驾驶证: 承租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和交通部门相关规章,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丙方的相应责任,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租赁物件、租期、租价及付款方式:(一)租赁汽车 辆。车型号: 车牌号: 车发动机号 车底盘号 车颜色 。(二)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租赁汽车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及期限1、租赁期内按每天平均行驶 公里为定额公里计租基数,每日租金 元;共计租金 元。2、超过租赁期还车,每超过一小时加收 元,租赁期使用超过定额公里,每公里增收 元。起租按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租金,办理租赁、还车手续须在甲方营业时间内,营业时间为每天 7:30-17:30(周日不休息)。3、租金与本合同生效之日先预付 元,于还车之日结算。租赁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于每月 日(节假日顺延)结算支付一次,同期乙方须保证在甲方有 元预付金。4、乙方租赁甲方的汽车,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付 元作为履行保证金。租赁期无其它意外情况,保证金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计算利息)。5、对租金、修理及其他费用乙方逾期支付,除按 10%还日计算滞纳金外,乙方于逾期支付日起,无条件地将租赁汽车立即送还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保证车辆租出时的性能良好,配备齐全有效的随车证件,并与乙方现场交接清楚。2、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免费定期保养、正常维修和年检。3、甲方负责指定汽车修理厂对所租出的车辆进行修理,因乙方事故或其它事宜造成的相关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4、甲方根据乙方需要配备司机服务或提供有关车辆的其它服务。5、甲方根据乙方的资信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经济担保,经济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为履行或赔偿能力的国有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租车提供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或超过有效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壹年以上的驾驶经历,非合同上注明的驾驶员无权驾驶甲方的车辆,漕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3、乙方租用的车辆不能转租、转借、变卖、抵押,不能给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的其它权力。4、严禁使用车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