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委托服务合同( ) 物字第 号甲方:地址:电话: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方将其所(曾)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项目内业主所欠缴的物业费交给乙方进行催缴,乙方对此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第 1 条 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追缴物业费、滞纳金、水电费、停车费等相关事宜,甲方委托的项目信息、欠费信息等皆以甲方提供的加盖公章的《欠费统计表》为准,凡属《欠费统计表》中所载明的业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缴纳物业费的,均以实缴金额作为提取法律咨询服务费的依据
甲方后期追加的欠费统计名单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 2 条 工作人员 甲方对接人员姓名: 甲方对接手机号:第 3 条 服务方式 3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欠费业主的相关资料,全面介绍相关情况,提供本次委托催收的合法依据,以使乙方能够全面了解甲方的状况和需要; 3
2 乙方采纳合法方式进行催收,催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催缴、文书催缴、调解与和解、协助物业公司自行诉讼、委托律师诉讼等方式;3
3 甲、乙双方就合作事项应及时沟通,相互配合,重要事情应当以书面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沟通
4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反馈催收情况,也有权要求甲方定期反馈收费情况以及及时提供更新后的欠费业主的联系方式
为了有更好的催款效果,乙方会及时将沟通好的业主名单发至甲方,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开具发票(或收据)或者上门收取等收费工作;3
5 乙方拟定起诉名单后,甲方应积极提供诉讼证据给乙方,若甲方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乙方可以暂停诉讼工作;3
6 未经甲方书面(包括:工作联系函、彩信、短信及其他可保存的文字形式等)授权,乙方无权向业主做出打折承诺
但甲方工作人员打折收取交由乙方催收的物业欠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或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