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浅析合同风险的防范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接受客户委托批阅合同、参加合同有关的谈判等工作,是为了规避和化解合同风险,也是一项必修的技能
本人将对合同的签订形式、合同条款、合同的履行等方面进行分析的一些心得和粗浅看法,提供给各位同仁参阅和指正
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包括来自企业外部的环境风险和来自企业内部管理的流程风险
而具体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除经济业务本身的风险外,会面临诸如违法违规招致处罚的制度风险、合同一方违约导致的信用风险以及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失误导致纠纷和损失的条款风险
正确签订合同,往往能规避和化解上述风险
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对市场的调查等活动是经济行为,目的是规避经济风险,实现企业目的
选择经济事项后,企业就进入合同签订阶段,这时应注意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在后面的合同条款中讨论)和合同签订形式的确定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同签订的形式
1、 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以口头意思表示达成协议的合同
口头合同简便易行,仅适用于能及时结清的简单的经济业务
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2、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记载内容的形式
双方协商同意的修改,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法律、法规规定采纳书面形式的,或当事人约定采纳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是当事人最为普遍采纳的一种合同约定形式
3、 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的形式
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
一旦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
我国法律对合同的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当事人要求必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