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浅议倒签合同 整理︱邵教辉目前,在公司合同审批中,我们常常可以发现有许多合同是倒签合同
对于倒签合同,公司许多业务员对此几乎是一无所知
所谓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虽然在很多情况下,合同的相对方都是与我们合作许久的公司,双方都会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相关合同事项,双方并不会因为合同倒签而停止合同相关事项的履行,也不会因合同倒签给合同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失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公司的倒签合同越来越多
但是倒签合同不仅仅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也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中关于风险控制的要求
一、倒签合同存在的原因倒签合同大部分产生于企业日常经营生产密切相关的项目,而合同的承办部门对合同性质、作用和管理的认识存在误区
倒签合同存在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对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认识存在误区,导致合同起草不法律规范、送审资料不完整、审批不及时
公司中有的承办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合同的严肃性,不重视合同立项履行过程中相关审批程序的执行,仅仅把合同的签订及审批作为履行结算手续、对外付款的条件,往往在业务实施完毕后,进入履行付款手续时才想到签订合同和审批合同,从而导致倒签合同现象发生
(二)合作业务的不可预测性、紧急性、偶然性等导致实施前来不及签订合同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往往会有一些业务时间紧迫,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必须立即作出反应实行应对措施,若办完审批手续再实施,势必贻误时机,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安全隐患
因此,这些应急业务就会出现合同补签的情况,在业务完成后才通过合同对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三)企业内部管理疏漏原因,导致合同起草、审批、签订等环节延迟
有些合同业务由于企业内部业务管理松懈,没有根据内控制度流程的要求处理,导致合同延迟签订,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