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洁 外 包 服 务 合 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盈多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重庆永泰清洗保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销售中心的清洁保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一、清洁服务工作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管理的“销售中心”样板房、销售大厅,外围(规划红线范围内)周边环境(门前三包)的清洁维护。2、物业、销售管理办公用房(物业办公室每日清洁地面一次,垃圾清收一次的清洁)。3、设备房内的临时性协助性清洁工作。4、甲方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的紧急调用。5、按合同要求进行大堂石材、木质地板护理,通道地面打蜡养护;定期对样板房及办公区域清洗消毒。6、小区垃圾的清理、收集、中转、清运。二、承包方法:采纳由乙方全包干制,即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楼层垃圾桶、包生活垃圾清运、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福利、意外损害保险等方式)。三、合同费用结算及合同约定人数:1、合同约定人数:销售中心清洁人员 10 人;(领班 1 人、岗位人数:7 人,轮休 2 人)2、单价:合同约定甲方按每人每月¥1650 元向乙方支付保洁费,总额为每月¥16500.00 元;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工作时间内减少工作人员(如人员离职造成的离职、超额安排休假人员等);4、销售中心每月保洁费(其中包含清洁材料,设备费用)总人民币:¥1650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六千五百元整。5、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考勤结果及乙方现场保洁工作质量的考评结果对乙方保洁费进行扣减。6、销售中心垃圾由乙方承包清运,清运费用每月总人民币:¥1440 元整,大写:人民币壹千四百十四元整四、付款方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根据检查监督结果,人员实际出勤人数,与乙方确认该月的月结费用。 2、乙方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乙方支付保洁员工的签名(包括保洁员工确认的工资发放解决或协商解决之劳动保险项),若未按时提交甲方有权拒付当月清洁服务费。3、乙方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甲方于收到等额式有效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月之清洁服务费已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开户行: ;银行帐号: 。若有变更,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