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渭源县 2024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级诊疗服务协议甲方:渭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局乙方:渭源县人民医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24‟502号)和《渭源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渭政办发„2024‟00 号)精神,甲方确定乙方为渭源县分级诊疗工作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条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分级诊疗的原则,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职能,促进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第三条 建立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固定、有序、紧密有效的多点执业新机制,鼓舞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下级医疗机构执业,鼓舞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联动转诊制度,鼓舞患者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第四条 为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同时,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着力构建服务到位、保障有力、分级诊疗的就医新格局,保障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进展
第五条 为有效开展分级诊疗工作,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诚实守信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 甲乙双方职责第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渭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保障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以下简称参合人员)的基本权益,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定运行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高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阔参合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八条 甲方应履行的职责:(一)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拨付应由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医药费用
(二)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新农合分级诊疗的政策规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经办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涉及新农合政策、业务知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操作的业务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