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甲方:
进展有限公司乙方:
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北京市*路*号*小区*楼*号房(下简称该物业)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甲方使用该物业用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包括:公共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清运、天线、配电室、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备设施
第四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排水沟渠、池、井等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
第六条高压供水管理服务
第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向乙方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2、按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所属房屋应缴管理费及其他费用;3、甲方负责"门前三包"(见附件)责任范围,并接受城管部门监督检查;4、甲方设置广告牌须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符合相关规定并到物业公司备案;甲方在小区内举办活动时,须经乙方同意,并严格根据乙方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举办活动结束应立即将相关设施拆除恢复原状,如因此造成业主损害等侵害行为,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5、甲方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地要求,污水、废气排放及噪声等不得超标
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参照乙方与开发商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标准,乙方应参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法律规范(一级)(试行)》为甲方提供服务,根据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