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 溪 县 第 十 二 中 学 生 管 老 师 聘 用 合 同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根据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十天,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1、每周的周日下午寄宿生同学到校时间至周五寄宿生同学离开学校之前除了正常上课的时间外为生管老师必须在岗在位的工作时间,如遇到节日放假则按相应的时间规定执行
具体为每天早晨 6:00—7:20,中午 11:30—14:00,下午16:40—18:10,晚上 20:30—次日凌晨 6:00
2、甲方为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设施第四条 工作酬劳乙方完成合同期限内的工作任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上下两学期支付,每次分别在期末一次性支付人民币陆千元整
第五条 工作纪律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和履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签订的生管老师工作责任书,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生管老师工作责任书并因此出现责任事故的,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