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白糖运输合同合同日期:2024年11月16日合同号: 甲方: 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第一大道写字楼B座1701办公地址:(同上)乙方:中国外运广西贵港公司注册地址:广西贵港市江北大道中路192号办公地址:同上本运输合同(以下称“本合同”)于上述合同日期在中国北京订立
甲方及乙方以下各自称为“一方”,共同称为“双方”
初步说明: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根据相关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达成本合同,甲方希望通过集装箱方式运输袋装白糖(以下称“货物”),乙方是组织前述货物运输的运输公司,同意作为非独家的货物运输组织者来安排货物运输
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如下: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于以上所示合同日期生效并于2024年1月15日终止(以下称“初步有效期”),但根据本合同(以下第十四条)规定提前终止的除外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2
1任何时候,为甲方提供以下(但不限于)所列明的沿海和(或)公路运输, 每周最少1590-1650吨(60个标准20尺)的集装箱运输服务,广西-江苏、天津、鲅鱼圈每批货物的运输范围以全部填写完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托运单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2
1 根据双方事先约定的时间及数量向甲方指定货物起运地配发集装箱
2 与甲方货物起运地指定人员配合将货品集装箱化、每个20尺标准集装箱根据550袋,(每袋50公斤),27
5 吨(或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装箱
3 将集装箱化货物安全、及时、合理的运送至起运港港口
4 根据起运港的相关要求、规定等,为甲方集装箱化货物办理相关港口手续;安全、及时、合理的在起运港完成货品装船、起运等相关工作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5 为甲方选择合格的船东在双方事先约定的合理运期内,完成将集装箱化货品从起运港到目的港的沿海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