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窑承包合同石灰窑承包经营合同书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石灰窑一事,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标的 甲方将新建 30 吨/天石灰窑壹座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二、承包费 乙方按销售数量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石灰窑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已经全面知晓石灰生产经营中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不限于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环境治理费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征收的税费
1、向 XXX 矿业有限公司定向销售的石灰产品,必须符合该公司的技术要求,每销售壹吨石灰产品向甲方缴纳 XX 元(XX 元)承包费
2、不符合 XXX 矿业有限公司技术要求的石灰产品销往该公司以外的市场时,每销售壹吨石灰向甲方缴纳 ** 元承包费
3、销往其他市场的石灰产品,每销售壹吨石灰向甲方缴纳 元承包费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贰年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视双方合作情况,经协商可以延长承包期限
四、承包费交纳方式 承包费按销售数量的实际结算情况每月结算一次
五、销售订单承接 1、乙方对外销售必须签订销售合同,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合同原件留甲方一份备案
2、乙方不得私自签订销售合同及不经甲方批准销售任何石灰产品
六、工程款收取 1、乙方负责讨要销售款
甲方协助并提供便利
2、因销售攻关及讨要销售款所产生的费用以及销售款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对外收取销售款由甲方财务出具正式收据或发票,先入甲方账,再由甲方扣除相 应的承包费或税、费后拨给乙方
4、乙方不能私自收取销售款
销售款结算时乙方应告知甲方,甲方可以派人参加,了解结算情况及协助乙方及时结算
5、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收取销售款,将视为违约
七、乙方经营管理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营亏
2、乙方有用人自主权,但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