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矿山劳务承包合同书甲方(业主方) 尉犁县蓝天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方) 薛克行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力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行平等地、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 尉犁县蓝天矿业公司 的剥采(石英矿)承包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共识及条约,以便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蓝天矿业有限公司石英矿开采 2、工程地点: 尉犁县兴地山 3、工程内容:根据甲方的施工方案划分施工区块,进行石英开采、废石土方剥离
4、工程地点、矿证坐标: 5、合同有效期(2 年)自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根据甲方规定、乙方可优先续签施工开采合同
6、施工任务:年产不低于 20 万吨
二、承包方式1、工程以大包干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所需的设备及人员配备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工程单价和结算1、开采(石英矿石)综合承包价以矿山现在平台为准,平台以上开采矿石 元/吨(大写: )平台往下开采矿石 元/吨(大写: ),不包括矿石转动费等,转运费由甲方承担
2、废料剥离方式:含(钻孔爆破,由甲方指定范围(装车)
元/方(不包含运费),按实方计价,经甲乙双方人员现场每天实测方量作为依据结算
3、上述单价包括、油料、机械、人工、后勤保障费等(施工生产成本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火工品由甲方垫付结算时扣除
四、工程结算付款方式:1、工程款每一万吨以现金的方式结算一次,矿石量以甲方过磅单为结算依据(过磅一式 4 份,双方各持份)
经甲乙双方确定计算出工程款总价、甲方应于当日付清、假如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十一条的第 2 条执行赔付)
2、以上各项单价均为税后价
五、施工、生产方式1、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