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停车场服务协议书甲方:北京东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乙方住址:福泰·新都城 期 号楼 单元 号房甲方受山东福创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为维护地下停车场秩序,保障车辆停放便利、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福泰·新都城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相关事宜与乙方达成一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位购买人情况:1
乙方购买的车位为福泰·新都城 期 号地库 车位(乙方应提供购买车位合同和发票的复印件)
乙方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名称 号码 (乙方应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乙方有效的联系方式: ;4
乙方停放车辆详细情况:① 车主姓名: ;驾驶人姓名: ;② 车辆品牌: ;车牌号码: ;③ 车辆颜色: ;车 型: ;④ 车辆状况: (乙方应提供拟停放车辆照片)二、车位管理费用约定1.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期限应该以购买车位发票日期一致或开发与物业共同商定的取费日期相符)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车位管理费:(暂定)人民币 30 元每月∕每车位,如遇价格调整随之调整
3. 付款方式:按一年预交的方式支付,若服务期限不足一年的,则于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全额支付(现金支付)
4. 付款时间: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到甲方指定地点缴纳当年车位管理费
5. 乙方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 10 个工作日内,到甲方签订延长期限的补充协议并缴纳下一年度的车位管理费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根据本市对小区机动车停车相关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修改成当地对小区停车管理法律规范名称,举例:《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京国土房管物【2024】663 号)
2. 甲方管理的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本协议第一条中注明的乙方车辆之用,严禁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停泊车辆
如乙方为车位产权人将车位自行转借、转让和出租给第三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