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合同跟其他合同的区别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那么,租赁合同跟其他合同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是爱汇我给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跟其他合同的区别,供大家阅读! 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的区别 对于租赁合同来说,无论是定有期限的,还是未定期限的,也无论租赁人事实上对财产的租赁时间有多长,承租人均不能当然地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租赁合同为转移物的使用收益权的合同,故承租人亦仅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借贷合同则不仅包括对物的使用、收益权,还包括对该物的处分权。这是两者的区别所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因为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在于利用该物并获得利益,在完成利用后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而借贷合同中,借用人的目的则并非仅在于使用收益,而是以对借贷物进行消费为目的,进而对该物自由地支配,并于其后以相同数量、种类、品质的物返还给贷与人。 比如日常生活中柴米油盐的借用、返还,民间春耕时节互相贷借种子,约定特定时期归还相同数量种子等等,就属于借贷合同。 我国《合同法》仅仅对借款合同作了规定,而借款合同只是借贷合同中比较特别、典型的种类。 从国外的立法来看,不同国家对借贷的立法也不是完全相同的。如法国法将供使用而不毁损物的借贷称为使用借贷,将因使用而消费物的借贷称为消费借贷;德国法将使用借贷与消费借贷与租赁并列规定为独立的三种合同;日本民法也将使用借贷和消费借贷分别规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则将消费借贷与使用借贷统一规定为借贷。而在我国大陆民法学界,则较为一致地将消费借贷称为借贷,将使用借贷称为借用,二者为两种各自独立的合同类型。 另外,租赁关系与借贷关系也还存在其他的不同。如在租赁关系中,因为承租人对于租赁物没有处分权,他的债权人也就不能将租赁物作为自己债务的标的,主张以租赁物清偿其债务;在承租人破产之时,其租赁物亦不能被列人破产财产之内,其债权人不得要求承租人以此清偿债务。而在借贷场合则不然,因为借贷人业已取得贷与物之所有权,贷与物成为借用人财产整体中的一部分,债权人请求其以贷与物偿债,应属合理。 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履行的结果,均包含了一方当事人取得原来本不享有的、对物的使用和受益权,因此,二者也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在租赁合同中,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