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有答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心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应聘合格,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书后,5 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
如因特别原因不能 5 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不能聘用
2、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要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其长短依《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3、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 15 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 10 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 5 年,一般技术人员 3 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 1 年
4、员工若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由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 工作内容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等商业机密的员工必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二十八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二十九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 30 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荼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进通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员工在接到通知 3 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续签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者,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同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三十二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