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自动售货机代运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各自拥有的独特优势和能力,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全权授权委托乙方运作自动售货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 合作形式本协议所称合作,指由甲方提供自动售货机和商品,乙方负责该自动售货机的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仓的仓储、仓库至自动售货机的物流、自动售货机的补货、自动售货机现金购买的货币管理、自动售货机的维护保养),双方联合经营的模式。2 合作期限及目标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 合作范围本合合作协议所指的自动售货机为 区域 内的 品牌自动售货机 台。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1.乙方依据甲方实际要求组建并管理自动售货机运营团队,并负责合同约定范围内自动售货机的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仓的仓储、仓库至自动售货机的物流、自动售货机的补货、自动售货机现金购买的货币管理、自动售货机的维护保养、投诉售后等日常工作。4.2.乙方应保证自贩机在售商品空置率不超过 10%,再售商品空置时间不超过两小时。4.3.乙方需配置一名或以上人员专门负责自动售货机运营工作,更换运营人员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甲方负责运营初次培训费用,由于乙方原因更换运营人员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壹仟圆每人的运营培训费用。4.4.乙方须根据实际运营需求提供符合食品安全存放要求的仓库,仓储条件已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存放要求为准,商品仓储期间产生的损失,乙方按市场批发价赔偿甲方。4.5.乙方保证其合法经营范围包含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由于乙方经营资质问题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6.甲方需根据商品配送数量向乙方支付代运营服务费。具体明细如下:饮料商品售价大于等于2 元的按 0.4 元每瓶支付,小于 2 元的按 0.2 元每瓶支付;百货类商品 0.2 元每件;百货组合销售 1 / 5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类商品 0.4 元每件。4.7.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或取得所销售商品需要的各项审批或许可,对其所售商品享有唯一的合法的所有权,且商品销售和交付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4.8.甲方在协议期间应尽力配合乙方的各项运营工作,并于首次进行免费运营培训,根据营销的实际情况支付运营服务费用,与乙方共同努力制造销售佳绩。乙方将根据每个月的运营数据提交一份运营服务费清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将把该笔款项打入乙方指定账号。4.9.自动售货机所产生的现金交易由乙方负责收取保管,并由每周二上午 12 点前将上周现金交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