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自由行旅游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旅游时间、线路旅游时间为 日游,共 晚 天,旅游线路为 出发地点及日期: 行程结束地点及日期: 第二条 旅游费用1、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 人,总金额为 人民币(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包括:交通费含燃油机场税(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
2、甲方应在出发前 7 个工作日内付清团款(如实行银行转账,须在出发前实际到达乙方银行账户)
3、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约定1、机票: 2、住宿饭店: 3、其它: 第四条 温馨提醒为保证旅游安全,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病、癫痫症、精神病、糖尿病、法定传染病、贫血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等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加发生事故,应自行负责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1、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约支付旅游款的,每日以迟延支付旅游款 0
3%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2、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甲方应承担有关退团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后,还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在发前 3 日(含),支付合同总额的 5%的违约金
在发前 3 日(不含)至 2 日(含),支付合同总额的 10%的违约金
在发前 1 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15%的违约金
3、 更改合同的违约责任:① 合同签定后,甲方要求改变酒店、机票、交通工具等的,按实际发生的损失和另行按排的费用计算
同时甲方还必须向乙方支付:国内短途订单:50 元/次/单,国内长途订单:100 元/次/单的订单变更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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