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苗 木 销 售 合 同 甲方:九江市庐山区赛阳园林种苗场乙方: 梁建钢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甲方销售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树 种规格数量(棵)单价(元)合价备注桂花树15-16㎝627300452600香樟18-22㎝1101400154000香泡22-25㎝35260091000罗汉松12-14㎝881300114400广玉兰16-18㎝1201800216000栾树16-18㎝45160072000杨梅12-14㎝53110058300总计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捌仟叁佰元整 说明:①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质量要求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①根径部必须完好无损;②无检疫病虫害;③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④到达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总合同款 20%作定金,其余苗木款为货到付款四、交验货时间交货时间:__2024_年_03_月__27_日前全部交货完成。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重,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3、乙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苗木。六、违约责任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仔细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七、免除责任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八、纠纷的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九江市庐山区赛阳园林种苗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签约时间: 年 月 日乙方:梁建钢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电话:签约时间: 年 月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