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防暑降温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买受人(甲方):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卖人(乙方): 金华市九康茶蔬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序号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商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一级龙井250g盒110123135302普通龙井250g盒1287911171173安吉白茶200g盒110130143004毛峰200g盒1287801029605铁观音250g盒128782
5106177
56大白毫花茶250g盒128758746467菊花茶40g盒13979125738蜂蜜500g瓶139732
545402
59藿香正气胶囊0
3g×12 粒×1 板×1 盒盒139745588合同总金额 ¥:492294
00 大写:肆拾玖万贰仟贰佰玖拾肆元整表中数量为双方结算的基本依据, 如有特别情况,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按实际需要对合同约定数量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执行,但数量的调整幅度不得大于合同约定总数的 5 %,数量变更超过合同总数10%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条 货物质量1
质量标准按样品标准项执行:乙方在供货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样品,样品经甲方内部审定合格后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封存
① 样品的安全、质量要求、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等级等相关信息应与第一条中表格一致
② 甲方审核样品合格后,应当及时通知乙方;③ 由于样品产生的运输、配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标的质量证明文件:标的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等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相关文件资料4
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指定的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第三条 交货1
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 7 日内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