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型活动或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1、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都要通过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
2、凡学校外出活动,必须报告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学生外出
3、外出活动必须写出详细的活动内容、地点、时间及学生安全措施的制定、安全事故发生的预防办法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办法,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班主任带领班级外出活动,必须先写出申请,报经学校同意并签字、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外出
5、组织学生外出进行大型活动,学校必须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进行
6、班主任在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必须将参加活动人数、活动地点报告学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外出
7、学生外出进行公益活动,必须经教育局批准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制度 一、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庄、企业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二、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学校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每天放学时间,值班教师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协作门卫处理发生事件,加强值班管理
四、教育学生机智勇敢的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可采取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