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虚拟股权激励方案 ( 草案 ) 前言第一条:本股权激励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第二条:本股权激励方案中的虚拟股份是指本公司的创始股东授予“被激励者”一定数额的虚拟的股份,“被激励者”不需付出任何资金,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不需要股权的退出机制,但是“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票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第三条:“被激励者”一旦离开公司将失去继续分享公司价值增长的权利;公司价值下降,“被激励者”将得不到收益;绩效考评结果不佳将影响到虚拟股份的授予和生效。第四条:本股权激励方案仅适用于本公司主体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之前;一旦公司能够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本方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补充和调整。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层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进展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以确保本公司战略目标和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实现,现本公司依据《公司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有限公司虚拟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为“本方案”)。第五条:本方案由本公司创始股东倡议,经公司股东会议批准后实施。第六条:本方案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激励和制约相结合;(三).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一致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和科学的进展;(四).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第七条:制定本方案的目的:(一).提倡价值制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二).激励持续价值制造,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进展;(三).帮助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四).吸引与保留卓越管理人才和公司优秀员工;(五).鼓舞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強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第八条:本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一).创始股东作为公司的拥有者,负责审批本方案的实施、变更和终止;(二).创始股东同时成为本方案的执行管理小组的当然负责人,由创始股东指定人员(要经公司管理会议批准)组成薪酬评议小组(由绩效考核小组替代),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方案;(三).创始股东还是本方案的监督人,负责审核“被激励者”名单,并对本方案的实施进行必要的监督。第二章:定义第九条:除非本方案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一).股权:指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