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装修合同审核指引一、合同效力审查根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因此发包人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注意审查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资质文件,与没有装修资质的单位个人签订的装修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二、合同条款审查(一)修合同主体1、发包方审查合同承包方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具有装饰施工资质的企业法人
另外,装修合同中应当写明装修施施工场地点及面积
2、承包方审查装修合同中的发包方的装修房应属合法居住用房,亦即产权房或租赁房(二)装修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
1、发包方审核装修的施工内容及要求是装修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若该方面的条款过于笼统,就往往容易引发施工纠纷
因此,施工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根据装修部位分别写清装修内容使用的材料、具体施工要求及承包方式
(三)工期约定1、发包方审核开工、竣工日期应当具体明确,并且约定延误工期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2、承包方审核承包方为了防止延误工期产生违约责任,应将工期约定一个宽泛的合理期限,并且约定特别情况下延误工期的免责责任
(四)装修款及付款方式1、发包方审核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 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 35%,完工后交纳 5%
假如根据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 95%左右的费用,假如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装修款方面制约装饰公司了
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 30%,中期交纳 30%
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
但是一个施工场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