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集团智能化系统新建、改建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纠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公司商业写字楼、住宅小区、会所项目的新建、改建智能化工程;第二章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第三条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的规范依据智能化设计和安装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四条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1
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3
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联系函
有关施工记录及工程所用的材料、构件、设备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报告单
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及标准第五条验收合格标准在正式竣工验收过程中,各单位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完成对智能化工程质量的进行评定,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整个智能化系统验收结果才能评定为合格:a)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及生产商满足施工单位投标技术方案的约定,如投标技术方案中未说明,应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规定,差异部分应提交设计变更资料;b)工程技术资料的核查结果合格;c)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检查结果合格;d)系统控制功能检查结果合格;e)全部子系统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第六条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检查智能化工程安装质量观感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位置机柜、机箱、控制柜表面1
无水泥、涂料划痕2
无倒刺,油漆均匀3
盖板无倒置安装现象4
机柜、护罩内不应有明显灰尘、昆虫及垃圾室外、弱电井、机房、控制中心
支架、立柱、控制箱等安装牢固,手摇无晃动
室外草地安装的立柱有混凝土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