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认证标志使用协议甲方:乙方: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为保证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HJS)节水产品认证标志的正确使用,维护认证标志的权威性、XHJS 的信誉、获证企业的利益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XHJS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 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在协议有效期内获得 XHJS 认证证书的所有产品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获得认证的产品,须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
2、甲方有权在广告宣传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认证标志
3、甲方必须在通过认证的产品或包装上加施 XHJS 认证标志,加施方式需得到乙方的批准,必须醒目、清楚,并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变形、变色使用
如甲方使用不干胶贴的方式加施认证标志,须从 XHJS 购买,不得自行印刷
4、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认证产品本体规定的位置上
在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
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
5、甲方必须设专人负责,建立认证标志的使用制度,保证未通过认证的产品不使用认证标志,仔细填写记录,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获证产品的证书号、规格型号、使用标志的数量、规格
有关标志的使用记录在监督复查时应提交给审核组核查
6、甲方必须保证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7、对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
8、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9、接受 XHJS 对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0、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认证标志
11、暂停使用认证证书的产品,在暂停期间,不得继续使用认证标志
12、撤销、注销认证证书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认证标志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审批甲方认证标志使用方案
2、监督和指导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