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XX 县区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及实施主体 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
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的要求;2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 的要求;3
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 14 米以上或宽度在 3
5 米以上或高度在 3 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 20 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的车辆;4
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5
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臵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
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
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3
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
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
安全例会制度;6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