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增加工资总额的理由 一、办事依据 1、XX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本市企业继续使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通知(沪劳保综发[2008]13 号) 二、办事条件 1、区属企业(含私营)及区属企业与台港澳商、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的企业; 2、税款解缴区税务机关且本市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 三、材料清单 1、企业提交《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申请。 2、查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查验企业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4、查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5、企业提交职工花名册(包括职工姓名、人员来源、工资收入元/月),并需提供各类人员的用工证明。(使用外地劳动力需提供综合保险凭证) 6、提供《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开户银行购买)。 7、提供《XX 省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结算表》。 8、填写《企业工资总额计划备案表》 四、办事程序 办理《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备案签章时,凡按 (二)提供完整资料的,当场给予办理。 五、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4:00 六、受理部门: XX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科 地址:虹桥路 432 号 2 楼电话:6448275764077766-2031 交通:7 6、9 3、7 54、57 2、9 31、 548、1 26、02 路等(虹桥路、徐虹北路口) 七、监督电话:64474038 注:若有法律或政策调整,按新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手册》要去贵公司的开户行买,像买贷记凭证和支票那样填写一个单子,敲上印鉴章,然后开户行直接从公司账户扣款,10 元。所以买的时候要带印鉴章,并能够记住你的公司账号。 《手册》审核备案,要去劳动部门。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4.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签章备案书面申请; 5.企业职工名册(包括职工姓名、人员来源、工资收入),并需提供各类人员的用工证明(XX 省单位招用人员名册)、社保缴费通知、外地劳动力综合保险缴费通知书、退休、协保、下岗人员瓶录用备案手续。 6.上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和新购的本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基本上,如果不是新办企业的话,只要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两本《工资手册》和社保(及综合保险)缴费证明,并将职工人数和本年度预计工资总额报给办事人员就可以了。XX 县区是在虹桥路 432 号办理(靠近徐虹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