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视频课程拍摄制作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甲方邀请乙方录制视频课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书稿根据甲方的要求录制视频课程,甲方拥有此视频的著作权和所有版权,包括在国内、外各地区以各种形式出版、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权和网络出版权等。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录制的视频作品,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三条 乙方保证甲方拥有第一条授予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名誉权、署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书稿和本视频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权第三者出版。若违反本规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制作内容及完成时间:1、甲方委托乙方录制频课程总片长约为 45 分钟(左右)。2、本课程成片载体为:DVD 数据光碟 套(MP4 格式)。3、乙方将鉴定合同后正式拍摄、制作,正式的拍摄时间约为 1 个工作日。具体期限为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次录制频课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 13000 元(大写: 壹万叁仟元整 );2、签定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制作费总额的50%定金,即人民币:(小写) 6500 元(大写: 陆仟伍佰元整 ),乙方开始投入摄制(作为启动资金)。3、样片经甲方审查通过后向乙方支付全部余款,即制作费总额的另50%,(小写)6500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 )乙方将完成的母盘交予甲方。4、合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拍摄时间推迟,乙方提交样片时间顺延;如因甲方原因脚本等进行改编时,费用以成本另计。四、验收标准和验收后的修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根据要求提交的格式影音文件能正常播放。甲方可以当场在乙方的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也可以在其他正常播放设备上试播验收。2、书面签收合格后,假如甲方还需要修改时,改动占验收合格的成片的 40%及 40%以上时须重新交制作费,改动占验收合格的成片的 40%以内时收取制作费用的30%。4、录制频课程后期制作初稿完成后,甲方批阅时应集中意见并及时提出明确修订方案,限三次修订。五、争议解决: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