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购房合同:霸王条款 奇文共赏 -------------------------------------------------------------------------------- 2024-10-25 10:41:53 南方日报 『文章内容彩信发送』 本报日前收到一份投诉,称某集团旗下的进展商在销售时采纳欺瞒手法,骗得消费者与之签定《房屋认购合同》,而后在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又拿出名为可以协商却拒绝协商的“装修标准”与“补充协议”,消费者十分愤慨,投诉本报,希望予以披露,让社会公众对这一“补充协议”评析一番。 购房遭遇不平等协议 我朋友半个月前在广州海珠区某集团旗下的子公司的一个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子。本是一件欢欣跃起的喜事,想不到纷争从此而起,同时也体会到消费者孤立无助,任开发商宰割的处境。 在签定《房屋认购合同》的时候,该楼盘销售人员问我们要不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就说看看也好。当时,销售人员并没有明确告诉我们签定《房屋认购合同》的前提是同意《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的条款。当我们表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有异议时,售楼人员表示,我们所看到的那一份只是样本,对有异议的部分,可以在与开发商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协商。而且,在售楼部所看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没有附上“装修标准”和“补充协议”(这是与后来在与开发商正式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是最具争议的部分)的。 约定的16日后,我们到开发商处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当看到正式合同,尤其是那份极不平等的“补充协议”时,我们简直是吓呆了。某集团,虽说不上是什么大财团但也是具有一定实力的集团,但想不到就是这么一个集团,会使用这种阴险的招数坑害消费者。我们马上提出不同意“补充协议”的条款,要求不签,但开发商表示不能不签。我们也实在喜爱那房子,就试图与开发商协商。 针对那些条款,我们提出了它的不合理性,要求修改条款,依据是什么什么,并有理有据。共十一点的补充协议上,开发商只肯删掉其中一点(那是关于装修标准的约定,我们事先早已跟售楼人员说好是带装修的,但补充协议上却写装修标准是毛坯房,开发商解释说这是由于部分买受人不要装修,才有这样的写法,所以同意删掉),但之后开发商的态度我们是很不能接受的。我们本着协商的目的,提出协议上不合理的地方,希望开发商有合理的解释,并提出我们的建议。面对我们的疑问和质问,开发商既没合理的解释,又不接受我们的建议。在毫无道理可言的情况下,干脆就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