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秀水乡老医院改造装修合同就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一、工程名称:装修房屋。二、工程地点:秀水乡卫生院(老医院)。三、工程项目内容:室内、室外墙壁粉刷,门窗修理,门口地皮打板。四、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6 日完工。五、付款方式:现金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造价预算的 50%。2、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补支付总预算的 50%。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两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方可付款。七、材料设备: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八、工程施工:1、乙方必须严格根据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2、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3、乙方应了解遵守施工技术法律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损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九、工程质量:1、本工程以各类工程作法的普通合格工程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十、工程验收: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十三、本合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