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发布业务合同合同号:广告客户或代理单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发布 黄石 地区 车身 广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地区有关户外广告审批规定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事项:1、广告发布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 (注:广告发布日期以客户验收后双方核定的时间为准
)2、广告发布产品内容 3、广告发布媒介 4、广告发布形式、地点、规格数量如下:发布形式发布线路数量发布产品备注车身广告二、广告费用及付款方式1、广告单价 元/台
年 (其中包括车辆制作费及审批、停车损失等 元/台
年,媒介发布费用 元/台
年) 共计 1 台 壹 年
广告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2、付款方式现金或支票、电汇
3、付款期限:分 次付清第一次付款:签订本合同支付广告费人民币 元整
第二次付款:广告制作完毕后并验收合格后 一周内 支付广告费人民币 元整
说明:(1)制作完毕后,乙方提供相片或由甲方派人到线路上根据甲方认可签字图纸进行验收,验收单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广告制作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予以验收,甲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委派人员进行验收,如超过三个工作日,视同甲方验收合格
三、制作要求及其他 (1)广告采纳 甲方签字 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广告稿作为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叁日内向乙方提供所有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或人物肖像的使用权及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和其他相关的合法的证明材料以备乙方审查存档,如甲方未在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