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采购合同审核要素一、一般采购合同(一)合同名称合同名称一般为买卖合同、采购合同、购销合同 (二)合同主体1.合同主体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称为甲方/乙方,买方/卖方或供方/需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称呼应保持一致,即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称为买方/卖方,则在合同中只能用买方/卖方指代双方当事人,不能出现甲方或供方等称呼方式。2.当事人的名称与对应的银行账户名及印章应保持一致,假如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假如是自然人的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3.确认合同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确认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2)主体是个人的,在订立合同时应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明及标的物的相关权利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 应根据卖方的实际情况推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三)前言1.前言主要包括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事由,采购合同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签订合同的事由一般为“购买**产品”。例: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 循 平 等 、 自 愿 、 公 平 及 诚 实 信 用 之 原 则 , 经 友 好 协 商 一 致 , 就 等相关事宜,依法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四)标的物1.写明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种/等级)、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等信息,其中生产厂家、产地如无特别要求,可不设项。(1)合同标的物应写全称,不能简写。(2)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要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3)数量、单位、单价、总价要明确,写明币种,一般为人民币;其中单出厂价和到厂价的定义均为参照贸易术语中价可分为出厂价和到厂价。“出厂价”指一种产品或商品从加工厂加工完之后,根据生产成本(含人工,税务,水电,设备折旧,管理费用等)加上工厂利润后形成的价格,只含产品的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应得的利润,不含到市场的任何运费,不存在中间流通环节,所以此价格相对市场售价较低。出厂价一般对应的交货方式为“工厂交货”,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