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管理合同委托管理合同书甲 方:泉州迎宾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宝山社区法人代表:蔡子宜职 务:董事长乙 方:南京金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职 务: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及定义第一条甲方按国家五星级饭店标准在**建造****,并取得合法的经营权,为了提升管理品质和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条件委托乙方管理甲方饭店(以下简称饭店)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系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饭店主要资产范围为:饭店及其附属共约500 间套客房以及上述建筑范围内经营该饭店所具备的餐厅、酒吧、宴会厅及其附属场所、大小会议室、商店及商业性服务营业区、车库和停车场、储存和后勤区、公共场所和花园、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内外为饭店所配套的场所、设施和机电设备等
以上场所及设施、设备构成饭店的实物形态
甲方确保饭店设备、设施完并经乙方和政府有关部门认可
第四条商业及娱乐设施等由甲方自行经营,不得影响乙方在饭店设定的管理法律规范和服务标准,营运收入不纳入饭店营运收入
甲方独立承担其经营管理所引起的民事和其它法律责任
第五条甲方提供饭店运转所需的经营器具和用品,主要包括:公共场所的陈设备、职工生活所需要的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设备、搬运设备、清洁设备、厨房设备、客房及其他区域所需的纺织品、瓷器、玻璃器皿、银器皿及用具、机电维护等工具、各类工作服等(乙方派出的经营团队提供具体目录,报甲方批准后协助采购)
第六条由乙方选定的总经理在委派之前,先介绍给甲方
假如甲方在与总经理人选会面或获知其情况介绍后 天内,未以书面形式表示拒绝理由,则由甲方聘任其为总经理,作为乙方的代表和甲方的代理人行使本合同给予的职责和权力
同时派出 8 名左右专业人员组成饭店经营管理班子,由饭店聘用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