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 湖 阳 光 大 桥 项 目维修材料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2024-0 6 - 0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使用单位:中建二局(沪)安徽芜湖阳光大桥项目经理部供应单位: 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4 年 6 月 2 日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2024-06-02 甲方: 中建二局(沪)安徽芜湖阳光大桥项目经理部乙方: 吴江市华通建材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安徽芜湖阳光大桥项目 施工场地供应维修材料
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名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有关内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名称: 安徽芜湖阳光大桥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点: 芜湖机械工业园区第三条 供应范围: 本工程维修材料 第四条 产品名称、数量、价格1、产品规格:各种规格线材及二、三级螺纹钢和其他品种钢材,具体以甲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要料计划或定单为准
2、产品的质量要求:以现行国标标准:线材(GB/T701-1997)、螺纹钢(GB1499
2-2024)执行
且外观无严重锈蚀、腐蚀、油渣、起皮及翘曲等质量问题
3、钢材品牌: 暂定 ,达到国家标准品牌 (其他品牌待业主审批后提供)
第五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方法1、产品的数量:暂订 3500 吨,具体以甲方用料计划和供货到场,实际验收数为依据
2、计量方法:(1)盘圆线材采纳过磅, 过磅方式:以乙方出库过磅重量为准,磅差在 3‰范围以内以乙方出库重量为结算数量,甲方在现场复磅如超出 3‰范围,则按实调整数量,乙方对甲方的现场复磅存有异议,可进行再次复磅(不同地磅)再次复磅的磅差还是超出 3‰的,则该批钢材取两次复磅的平均数为结算数量
(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二、三级螺纹钢筋(定尺)甲方可采纳点数、国标理计或过磅
(3)除上述外的用钢按(2)种方式
3、产品包装:厂家原包装
第六条 交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