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 包 协 议 书发包单位:上海青园建设有限公司(华青路菜场综合楼)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 方 一、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青浦华青路菜场综合楼2.工程地点: 华青路/青湖路3.分包形式: 清包工。三、钢筋劳务分承包范围及内容: 1. 施工图所展示的全部土建、结构工程中所包含的全部钢筋制作、绑扎及施工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要求内容四、 工程的结算单价及方法:1、按工程现场节点2、单价的确定,以本协议内容和辅助协议条款、上海市 2000 定额的工作内容及各种证办费、福利、劳保保险等各类附加费而组成的综合单价。6、 工程竣工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甲方在乙方结算资料和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两个月内审核完毕。五、工程款的支付方法:1.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2.到节点后支付工程量 70%的工程款3.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经质监部门检验评定分包项目已达到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定等级 15 日内由乙方提供决算帐单送甲方审核,经认可后,余款在 2 个月内付清。但扣除已付的款项留 5%质量保证金后余款在 5 个月内一次支付。4.对于跨年度的工程项目,年终结算时,按当年度已完工程量的 70%结算。六、工程质量:1、乙方应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符合上海优质结构工程评定标准等级要求)。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工程施工质量的任何检查、指导,不能免除乙方对工程质量所应承担的全部责任。3、 确保钢筋绑扎部分一次验收通过,并能按时交出,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在工程全部的隐蔽验收中,允许出现三次一次验收不合格的现象,但经整改复验后必须合格。第四次出现的一次,性验收不合格需整改后重新验收的,甲方则每次扣罚乙方 500 元/次。七、工程工期:1. 本工程施工的工期天数应满足甲方总承包合同的要求,总的工期天数为 日历天.(按总计划表进行控制进行)2、 若业主或甲方需要对工程工期顺延或提前, 同时工程工期相应顺延或提前,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3、 当日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时甲方将对其乙方所做该分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