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门 面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租赁合同标的甲方将其 平方米的门面租给乙方经营。二、本合同租赁期为贰年自 2011 年 2 月 15 日起至 2013 年 2 月 15 日止。贰年租金为 完税后 万元,一次性付清。三、租赁标的物的使用和维修、装修1、租赁门店及其水、电、设施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在租赁期间,乙方只有使用和管理权。2、乙方不得擅自对门店建筑主体有任何破坏性的装修,确需改造,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施工,并自行承担费用。合同终止后,无偿归甲方所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其他事项1、租赁合同到期自行终止。乙方经营所剩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全部税费和水电费。在租赁其内,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无偿转让、转租他人经营。3、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之日前三天内,将门面内所有货物搬走,超过三天未搬走的货物,乙方视为自愿放弃对该货物的所有权。其未搬走的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由处置,乙方没有任何意见。五、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1、一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2、不根据本合同条款和补充协议条款履行的。3、如单方无故终止合同,或不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应赔偿对方一切损失,并可依法向对方索赔伍拾万元违约金。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