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人施工场地基质量检测统一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陕建筑检(2024)委地字第( )号陕西省建设工程人施工场地基检测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单位: 检测单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统一印制一、总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二、检测内容与要求根据设计意图和委托方的要求及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为了提供设计依据或验证设计,检测人施工场地基的工程质量,进行下列检测:1、 CFG 桩单桩复合地基静载试验 根(点) ,提供下列资料或参数: Q-S 曲线;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2、 CFG 桩单桩竖向极限静载试验 根(点) ,提供下列资料或参数: Q-S 曲线; S—lgt 曲线; 单桩极限承载力特征值。3、 复合地基低应变动力检测 根,提供下列参数: 混凝土质量; 桩身完整性; 4、 复合地基 根(点),提供下列资料或参数: P-S 曲线;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5、 井探(钻探)检测 m,抽检率 %,提供下列参数: 干密度、压实系数、均匀性; 湿陷性; 。三、委托单位的权力和义务1、向检测单位提供有关详细的工程地质、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资料;2、负责低应变检测中被检测桩桩头的处理工作; 3、为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检测所需要的照明电及动力电接口,设备进、 出场及吊装等所需要的道路和场地;第 1 页 共 4 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为检测单位尽可能提供工作方便及配合;5、根据本合同的方法向检测单位支付检测工作费用(详见第六条);6、根据合同要求,享有检测成果报告;同时,对检测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7、由于计划变更、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时提供检测必须的资料或工作条件不具备等原因,而造成检测工作停工、窝工,应及时向检测单位发要约,工期顺延。四、检测单位的权力和义务1、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根据有关检测工作的法律规范、规程、标准、工作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要求进行现场检测工作;2、向委托方提供本工程检测技术方案;3、完成检测数据的计算分析、资料整理及成果报告编写和文印等工作;4、按合同要求向委托方提供本工程正式检测报告一式 肆 份;5、检测必须对整体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结论应明确;对发现存在的勘测、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必须明确指出;6、陕西省境内的检测成果资料,需经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