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食用菌工厂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食用菌工厂的资源优势,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自有的食用菌工厂使用权和经营权有偿出租给乙方经营
为法律规范经营行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租赁合同书
一、出租方式甲方有偿将自有的食用菌工厂生产和办公区的有效资产出租给乙方经营
乙方合法、有序、有效经营工厂
二、出租期限出租期为 6 年,自 2014 年 0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06 月 15 日
租赁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就续租事宜另行订立续租合同
三、合同事宜1
甲方整体出租工厂的经营权、场地使用权(包括生产区、办公区和厂房现有生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以及各种生产经营的证照给乙方经营使用
甲方允许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正常合法经营工厂
工厂年租金 800000 元(大写捌拾万元)
租赁费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每三个月给甲方支付一次租金,分别为每年的 3 月 15 日、6 月 15 日、9 月 15 日和 12 月 15 日,每次支付贰拾万元(¥200000
00 元),每次支付租金不得迟于当月 20 日
若超过 20 日,甲方有权停电、停水追缴租金,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均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之外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
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未执行合同租金总额 30% 的违约金
并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对工厂资产拥有所有权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并提出整改意见
若乙方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或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经甲方建议后仍不整改,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保障乙方用电、用水的正常供应,按国家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甲方帮助乙方协调好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