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齐先生风味砂锅居餐饮加盟合同授权方(以下称甲方):吉林省齐先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统称齐先生风味砂锅居)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 1258 号 405 室被授权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被授权方地址(店址):被授权方店名及编号: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在 内经营甲方齐先生风味砂锅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 合同起止日期及费用1、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授权乙方,合同期限为一年,加盟费为_______元整
此款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付完毕
2、管理费为每年贰仟元整(加盟本年不收取管理费),此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并履行一年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完毕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齐先生风味砂锅居的加盟业主,对外统称《齐先生风味砂锅居》,店名后加乙方自定店址名
2、乙方自选营业地址独立办理经营手续,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签订本加盟合同并授权后,甲乙双方不得在其授权的一公里范围内进行该项目的经营和授权经营
4、在正式营业、试营业之前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传授实质性的本风味砂锅居的制作技术和方法,负责对乙方进行全方面的技术培训,达到甲方标准为止,否则乙方不得营业
5、甲方提供加盟店内的装修设计图纸、牌匾、餐具、应季服装以及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为保证乙方加工、制作和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以及服务风格一致,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贰仟元整
7、如乙方转让或出租加盟店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合同变更事宜,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退
8、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授权的技术和方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9、如合同期限已经届满,甲方与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10、甲方有权按物价指数统一变更管理费和所有调料价格
三、甲方与乙方其他约定1、为使乙方加工制作、销售的风味砂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