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要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的精神,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结合前海实际,特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阶段目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深圳、前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前海深港合作区的战略定位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抓住前海作为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实验区的重要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探索科学规范的差别化土地供应新模式,着力创新土地资产资本运作机制,着力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着力强化市场调控的有效性,为前海深港合作区加快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源保障
2013年,出台前海深港合作区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要点及配套政策,重点领域改革率先启动,前海深港合作区开发建设、项目落地和土地出让工作加快推进
到2015年,各项改革基本实施到位,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新模式基本成型,土地资产资本运作加快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土地调控机制科学有效
到2020年7具有前海特色的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管理模式发展定型并成熟运行,形成"深圳质量"的高端品牌,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
二、主要任务(一)探索建立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新模式
适应前海深港合作区战略定位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深化土地供应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综合运用弹性年期、集约奖励、需求管制等调节工具,丰富供应方式、增强供给弹性,满足产业发展差异化、多样化的用地需求,形成差别化、多层次的土地供应市场和规范化的操作模式
1、实行弹性年期制度
深化土地批租制度改革,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