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刑事和执行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通知(京高法发[2005]4号)市第一、二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经市高级法院党组讨论通过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定(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定(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定(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定(试行)》,对全市法院民事、行政、刑事和执行案件的立案材料要求做出统一规定
全市法院在立案工作中应严格遵照执行上述规定,当事人起诉时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具体要求;当事人提交了上述规定要求的材料,并且符合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望及时报告我院立案庭
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定(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定(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定(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定(试行)》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的规定(试行)第一节第一审程序案件第一条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
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第二条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向原告宣读;原告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条起诉状和口头起诉笔录,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