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度每年召开二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执行监事;3、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4、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6、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理事长、执行监事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或者借贷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2、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长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并签署相应聘书
4、执行并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5、制订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6、管理本社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本社成员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执行监事职责1、监督理事长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4、向理事长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5、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长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情况
6、理事长因故不能依照本章程规定履行职权时,召集和主持临时成员大会,选举出新的理事长
7、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