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冶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辽宁省辖区内冶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
1.培训对象辽宁省辖区内冶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达到《辽宁省冶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标准》的要求
3.培训要求3.1依据《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和冶金企业相关法规要求,围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核心内容和范围,以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为原则,从政府如何监管、企业如何运行、绩效考核如何操作等角度,侧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技术能力的教学内容,突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培训
3.2培训应采用与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相关的培训教材,集中培训
3.3依据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编制的培训大纲进行相应内容的培训,根据培训对象的培训需求和企业的生产实际相结合进行,可参照《辽宁省冶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安全培训大纲与考核要求》中专业技术课程内容,进行适当的课程调整,侧重行业针对性
4.培训内容4.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法制(8学时)4.1.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4.1.2冶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释义;4.1.3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释义;4.1.4国家法律对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的规定;4.1.5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4.1.6安全生产职责与责任追究;4.1.7我国应急救援框架体系
4.2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8学时)4.2.1安全生产管理原理;4.2.2事故统计及分析;4.2.3系统安全理论;4.2.4事故预防与控制;4.2.5安全生产应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