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批发自助交易终端技术要求(试行)本规范规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批发自助交易终端的功能要求、性能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适用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批发自助交易终端的设计、生产、测试和验收,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同时为产品认证提供依据。一、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一)定义。1.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批发自助交易终端应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具备网络通讯、数据传输、票据打印、射频卡读写等功能,可与称重单元集成或与台秤组合使用的专用设备,简称批发交易终端。通过安装溯源应用软件,实现对肉类、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电子结算与追溯等功能。2.终端控制模块批发交易终端中以中央处理器为核心的主控制设备,如:主机、主板。3.主显示模块批发交易终端操作者使用的显示设备。2 4.客户显示模块面向客户,显示所购商品及交易信息的显示设备。5.可编程键盘能够对按键的键码进行编程的键盘。6.打印机具有票据打印功能的打印机。7.射频读卡模块可以读写指定标准射频卡的读写模块。8.台秤或称重单元具有通讯、数据传输功能的称重设备。(二)缩略语。1.CPU 中央处理器2.RAM 随机存储器3.USB 通用串行总线二、要求(一)设计要求。1.总则批发交易终端应根据安全性、耐用性、简便性和经济性的原则,采用模块化设计,体现稳定可靠、使用便捷、易维护的特点。批发交易终端设计时应进行可靠性、可维护性、 易用性、软件兼容性、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和环保设计。如果设计系3 列化产品,应遵循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和向上兼容的原则,并应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2.硬件设计(1)硬件系统和单元设计应具有一定的可扩展性,硬件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自检功能。(2)产品优先采用低功耗的零部件。(3)产品外围部件的接口应符合统一规范和要求。3.软件设计(1)批发交易终端配置的软件应与硬件资源相适应,并具备自检功能。(2)批发交易终端配置的软件平台应具备开放性,支持第三方应用软件开发。4.结构设计(1)产品的结构设计应遵循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的要求,并应符合人机工程的特点,内部结构布局合理,满足散热需要和通用部件的安装需要。(2)产品的输入输出接口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5.文档要求应随产品提供能指导正确安装、使用及日常维护的文档,且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4 6.中文信息处理(1)字符集产品应采用GB18030国家标准规定的字符集。在民族自治区域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