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初探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有效化解涉诉信访、平息社会矛盾,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中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因被告人确无或暂时确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而向无经济来源,生活又极度困难的且需要进行救助的被害人发放的救急资助专用基金
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能有效的缓解被害人生活困境,修复社会关系
但由于对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是一种新生事物,目前尚存在立法缺失、资金欠缺、操作无序等实际问题
本文从三个部分对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形成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长效机制提出了初步设想,第一部分首先明确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概念,其次通过对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性质及必要性进行了分析,明确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应属于社会救助制度的范畴,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第二部分简单概述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渊源及历史背景;第三部分对当前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第四部分从形成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来源长效机制,司法救助的范围、对象、发放标准以及操作程序等方面对建立完善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提出笔者的想法和建议
一、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概念和性质(一)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概念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对受到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在未能获得犯罪分子的赔偿及其他方面的补偿时,由有关方面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帮助其解决暂时生活、医疗困难的一种措施
它是一种抚慰性、救济性的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经济资助
实践中,很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成为一张无法兑现的“法律白条”,特别是对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及年限较长的有期徒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虽经人民法院判决,因被告人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被害人权益迟迟得不到有效保护
以近年来发生的大要案为例,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的4名大学同学无一人得到赔偿;杀害11人的邱兴华已伏法,11个被害